中共四川工商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和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的公告
会计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畅通纪检监察和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根据《四川工商学院纪检监察暂行办法》、《四川工商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会计学院师生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二)会计学院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会计学院科级干部及教工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作为、乱作为等导致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失职渎职行为,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失职渎职行为请直接通过学校纪检监察和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渠道举报;
(四)对学校或会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师德师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方式
1、来信来访地址:B1教学楼106办公室
2、举报电话:028-38800186 13060086311
3、举报信箱:16356266@qq.com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纪检监察和师德师风违纪只接受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的学校各级纪检部门及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密。
3、反映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中共四川工商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